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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暖心“十条”服务实体经济

红网时刻11月11日讯 (记者 唐哲宁 通讯员 彭晓华)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首要一条就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为了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郴州市税务系统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制定实施了服务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紧急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与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政策对接,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持续推进“一次办结”, 优化重点事项办税流程,深化办税便利化创新,全面规范税务检查,推进税银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减税降负跟踪问效机制,强化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等。

这十条措施从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到为企业组建税收专业服务团队,再到推进“一次办结”、对办税便利上的创新等等作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三条是组建税收专业服务团队,针对重点纳税企业、新兴科创企业实行“一对一”政策,构建专业化、实时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网络,并配备服务专家,提供24小时随侯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方面存在的税收难点和防控税务风险。

措施第六条关于深化办税便利化创新,是指以“互联网+”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办税方式便利化、职能化、多元化发展,其中包括了整合办税服务厅功能,加快智能办税推广应用步伐,逐步推进税银一体化自助办税模式,建设24小时智能办税厅,推动涉税业务和缴费业务办理线上线下同质化,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十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围绕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助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助力郴州发展有色金属、文化旅游、精品会展和矿物宝石、生态绿色、石墨及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认真按照中央要求和规定步骤,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减税。建立重点产业、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出口退税数据库,规范数据采集标准和统计口径,动态掌握行业、产业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措施情况。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二、加强与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政策对接

密切关注经济税收变动趋势和税收政策变化情况,组织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课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针对性的产业发展决策参考。建立与发改、财政、商务、经信等部门和各类产业园区的常态化政策沟通机制,编制发布《郴州市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指南》,全面加强事前税收效应评估、事中税收政策跟踪、事后税收效益分析,支持郴州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生态环保好、价值链条长、税收贡献高的民生工程、产业项目、龙头企业。

三、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帮扶解困机制,开展税务干部“千人帮千户,税企促发展”活动。市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2-3户纳税人。构建专业化、实时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网络,组建系统内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岗位能手、业务骨干专家服务团队,对重点纳税企业、新兴科创型企业“一对一”配备服务专家,提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难点和防控税务风险。办好“纳税人学堂”,定期征求纳税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纳税人急需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税收专家服务团队进企业、下市场、到项目,开展税收疑难问题集体“会诊”。

四、持续推进“一次办结”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次办结”改革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表“最多跑一次”清单,逐步推动涉税资料“最多报一次”改革,实行涉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窗通办”,整合原国税地税共有业务事项,统一业务流程和处理标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实行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一次出件”。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发布税务系统权责清单,全面落实涉税业务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机制。扎实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严格落实基本费用减除和附加费用减除标准,在税务登记、税收管理推出更多有利于个人创新创业和人才引进的便利化措施,不断降低市场创新“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五、优化重点事项办税流程

围绕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不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推行首次申领发票一日办结,将科技型初创企业等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天,逐步实现即时办结。着力简化企业迁移、注销程序,对遵从纳税人实施免办清税注销或前台即时注销,对风险纳税人实施进户核实清税或纳税评估清税等4种税务注销处理。扩大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试点范围,实现对一类、二类企业全覆盖,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出口退税“即报即办”制度,做好退税需求测算和工作预案,2018年底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简化申请手续和办理流程,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实体经济企业,主动向政府建议及帮助企业申请缓缴税款。

六、深化办税便利化创新

借助“互联网+”,强化电子税务局应用,优化发票管理,构建发票业务“线上快捷申请、订单式智能处理、自动发放打印、集中物流配送”服务新模式。推进税务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工作,对起征点以下增值税纳税人推行APP快速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网上报验,推广应用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加快智能办税推广应用步伐,逐步推进税银一体化自助办税模式,建设24小时智能办税厅,推动涉税业务和缴费业务办理线上线下同质化,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七、全面规范税务检查

既坚决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又坚持无风险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原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清理简并各类税务检查,统筹规范进户管理和实地检查。除举报交办案件外,原则上不对年度内未列入税务稽查计划内的企业进行税务稽查;除发现涉嫌涉税违法行为外,原则上不对龙头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企业实施评估稽查,纳税信用A级重点企业两年内不实施评估稽查。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政策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促进税收共治。强化税收执法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因执法不当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停摆的,从严追责问责,力争将税收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严肃税纪税风,坚决查处税务干部索拿卡要、接受吃等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违纪违规行为,努力构建亲清新型征纳关系。

八、推进税银互联互通

畅通“银税互动”渠道,建立以征信互认、信息共享为基础的银税合作机制,携手银行部门,联合推出“税融通”“税e宝”“税易贷”“云税贷”等形式多样的融资服务产品,协助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获取免抵押贷款,并加强对获贷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的公信力、有效性。进一步落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助力实体经济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九、建立健全减税降负跟踪问效机制

加强减税降负效果监测和效应评估,分行业、分产业选取代表性强的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定期收集税收变化和税负增减情况。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切实改进实施效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落实到位,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

十、强化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

不断增强“郴州发展·我的责任”意识,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严肃问责,确保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唐哲宁 彭晓华

编辑:卢黎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8/11/11/744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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