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市民,今年郴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三大调整

6月30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以及北湖、苏仙两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郴州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网时刻6月30日讯 2018年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6月30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以及北湖、苏仙两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郴州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保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上,郴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8〕14号)(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作了相关调整,内容涉及“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及外来经商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的入学政策

其中对入住时间提出了新要求,由过去的“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在当年7月31日前装修入住”、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针对,由过去的“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连续务工满一年以上”、 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市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也就是说,外来务工人员不仅要求有劳动合同、还要求有用人单位和其本人购买的社会保险。

外来经商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针对,由过去的“父母一方在市中心城区连续经商一年”、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连续经营2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经商时间由原来的一年以上延长到两年以上。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也是最重大的民生问题。据介绍,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编印《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法律政策解读》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各社区、住宅小区。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家长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不要非法上访、集会、游行,不要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市民如遇到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或需咨询招生政策,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市中心城区涉及市直学校招生问题,可以拨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35-2850300;涉及两区学校的招生问题,请拨打两区教育局的咨询电话:北湖区教育局0735-2121096、2121075;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26、2473510。(郴州日报记者 蒋林华)

来源:红网

作者:蒋林华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188/2018/0702/7838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