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桂东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因病、因灾、因残、因教、因意外事件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又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
近年来,桂东县根据中、省、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围绕脱贫摘帽目标,整合资源,切实筑牢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网络,努力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六个一批”,特困人员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而对因病、因灾、因残、因教、因意外事件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又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相对较小。
为此,桂东县专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特别是加大对通过2017年低保清理整顿清退出来的对象的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申请人不同的困难程度给予每户不超过36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同时,《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还明确建立主动救助机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临时救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要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主动帮助其脱离困境。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等救助管理机构在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要主动核查情况,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临时救助。
据悉,桂东县两年来累计救助764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66.74万元,其中2016年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300.9万元,县级直接救助698人,救助资金182.94万元;2017年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909.66万元,县级直接救助628人,救助资金164.42万元。(张前宝 郭孚盛)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前宝 郭孚盛
编辑:龙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