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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兴在全省首创司法生态修复模式

  红网时刻12月25日讯(记者 叶龙斌 何一航 通讯员 李琳燕)对于破坏森林的案件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刑事处罚,更要把毁掉的树木重新“修复”起来,这是新形势下资兴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探索。记者昨日从资兴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该院判决的8起盗伐林木案件中,被告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补种树木18537株。

  资兴市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湖南省乃至我国中南地区最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如何发挥司法功能,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生态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受损害的生态资源得到恢复性保护,该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今年4月,资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在资兴市天鹅山国有林场设立了规划面积1200亩的司法生态修复实践基地。

  12月22日,记者在基地一处山头看到:树龄不足一年的楠木、红枫、银杏等树木蓬勃生长,整个山头已是满眼绿意。

  作为全省首个环境司法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它为保障资源环境案件裁判结果的有效执行提供了重要场所。

  “基地集惩治、教育、修复等功能于一体,凡是涉及补种复绿的案件,都集中在这里执行。”资兴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李江林介绍。

  在实际操作中,资兴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特点,在审理执行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的资源环境案件时,一方面依法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替修复等方式恢复其破坏地区的生态原貌;另一方面,对于无法原地恢复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生态修复实践基地以出资方式进行异地集中补植,修复生态。

  运行8个多月来,资兴市司法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已陆续收到生态修复资金49万余元,种植各类苗木167亩,其中包括楠木、银杏等名贵树木1300余株。

  虽然基地设立还不到一年,但是天鹅山国有林场副场长李光政已经忍不住憧憬未来: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将成为林场最美的林木带!

  “资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设立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在我省是首创,这是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调研员伍胜说,“在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下,为生态资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各级法院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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