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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天鹅山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毁林取土案

图为“蛇形垅”山场被挖开地段。

  红网时刻9月18日讯(郴州站见习记者 何红华 通讯员 田娥珊)近日,资兴市天鹅山派出所快速查处了一起非法毁林取土案,对违法嫌疑人郭某培、郭某南、李某宾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

  2017年8月,资兴市白廊镇江口村苏仙背组村民郭某培三人因多次向白廊镇政府申请在白廊镇桃花广场附近山场内建房未得到批准,于是三家约定联合一起在“蛇形垅”山场(桃花广场旁边山场)内挖地建房。8月23日下午2时许,挖机司机按照郭某培三人现场指定的山场范围进行挖掘,下午4时许,白廊镇政府工作员联合林管站、国土所工作员一行前往现场制止。郭某培三人不听劝阻,坚持要挖,并叫来家里的老人前来现场阻碍工作人员执法,被兴宁派出所出警制止。

  8月28日,天鹅山派出所接到资兴市森林公安局“关于白廊镇村民在桃花广场地段毁林取土,经制止无效”的信访案件交办函,所长宋爱华迅速带领民警展开现场调查取证。经鉴定:郭某培三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共挖掘林地面积313.6平方米,平均每人104.5平方米,所选范围属国家级公益林。天鹅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对三人分别作出:限其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各处罚款1568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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