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汝城一村干部套取公路建设资金作村集体收入被处分

  红网时刻9月8日讯(通讯员 卢季轩)9月6日,据湖南省汝城县纪委通报,汝城县大坪镇毛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阳飞因套取通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150680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套取的资金已归还原渠道。

  2017年2月13日,汝城县大坪镇纪委收到县纪委移送的反映欧阳飞套取通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案件线索后,立马成立初核组进行初步核实,并于2月28日对该问题进行党纪立案。

  经查,2016年5月,欧阳飞在担任大坪镇毛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村通村公路尾款结算过程中,虚增工程量和制作虚假工程结算单,通过工程老板何某到大坪镇财政所领取工程款20万,其中支付何某工程款49320元,套取通村公路建设专用资金150680元作为村集体收入,欧阳飞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精准扶贫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